招 标 公 告(资格后审)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:201401 1.廉政文化园建设工程,已由县有关部门批准建设。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,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。 2.工程概况 (1)工程地点:徐州市丰县北苑路一号厂区内。 (2)工程建设规模:以工程量清单为准。 (3)工期要求:30日历天。 (4)标段划分:一个标段 (5)工程质量要求:合格 3.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: ⑴企业资质:房建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(含三级)。 ⑵项目经理资质:国家注册贰级建造师(含贰级)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专业且取得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(B类证)(在有效期内)。 4.投标保证金: ⑴在投标截止之日前,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交至瑞丰盐业有限公司,由瑞丰盐业财务部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,持有投标保证金收据方可参与投标。 ⑵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:五千元,收款人:江苏省瑞丰盐业有限公司;帐号为1106026409200042557,开户银行:工行丰县支行。 5.请申请人凭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(一式二份)于2014年7月22日至7月30日(节假日除外),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,下午15时至18时到瑞丰盐业项目部获取招标文件.招标文件100/套(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)。 6.资格预审审查办法:采用资格后审。 7.评标办法: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合理最低投标价法. 8.其它: ⑴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; ⑵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;
江苏省瑞丰盐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: 刘崇 联系电话: 18805217222 2014-7-22 江苏省瑞丰盐业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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